美团因违反食品安全监管法被罚17万元
刘峰
2021-10-13 10:07
10月13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事由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该案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罚字(2021)763号,处罚结果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209.2元,并罚款17万人民币。
天眼查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54.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穆荣均,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网上门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订房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对此,美团表示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美团将以此为戒,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刘峰
关注人物,保持真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