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邮政发布新管理条例 明确各方责任
青橙
2021-10-25 10:17
10月25日消息,近日,沙特邮政部理事会在第(149)号决议中批准的邮政系统第三条透露,通信和信息技术委员会应根据邮政市场状况和竞争程度,确定邮政业务类别的经济补偿、更新许可证及年费。同时,该条例指出,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发布有关普遍服务、普遍使用权的规则,经批准后跟踪实施。
据了解,该制度在第二章中明确了与邮政许可证有关的所有事项。其中,第4条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凭许可证登记或免除提供邮政服务的权限,包裹则需从公共交通管理局获得许可;根据第6条,在不影响任何其他系统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在获得沙特阿拉伯中央银行的许可后可以提供邮政金融服务。
该制度在第四章明确了服务提供者和受益人的义务和权利。其中,第12条规定,在送达收件人之前的邮政物品被视为寄件人的财产,寄件人可以根据系统执行条例规定的控制,要求退款、更正或修改收件人的地址,并收取费用。此外,制度第五章对清关邮政项目进行了规范,第六章明确“责任和保密”工作,第七章中规定邮政系统对包裹进行“控制和检查”,第八章则是规定“违规处罚”制度。
图片来源:中东跨境电商汇公众号
规定在最后表示,该条例是根据理事会的提议由部长的决定发布的,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规定取代2021年2月2日第(M/4)号皇家法令颁布的邮政系统/1406,并取消所有与之相矛盾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沙特邮政出台了多项规定以规范包裹运输。沙特邮政系统要求包裹运输服务商保留邮政材料,若包裹中含有违反公共秩序的物品或影响国家声誉和安全的物品,或包含禁止运输的物品以及在主管政府实体出于安全或公共利益考虑范围内的物品,包裹运输服务商需提交正式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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