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诉争DOUPAY商标被驳回
柏纳
2021-11-05 15:34
11月5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11月5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二审法律文书公布。该案件涉及金融物管类“DOUPAY”商标诉争。
文书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作出对金融物管类“DOUPAY”商标驳回复审的决定。对此,字节科技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标志,驳回字节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字节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为:一、字节科技公司为国内知名信息科技公司,诉争商标来源于“抖音支付”品牌。二、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三、引证商标四被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被撤销的可能性较大,请求法院暂缓审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分别构成近似标志。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字节科技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张利东,注册资本为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人力资源服务;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字节跳动CEO梁汝波发布内部信宣布组织架构调整。
内部信称,将按照“紧密配合的业务和团队合并为业务板块,通用性中台发展为企业服务业务”的原则,做如下组织调整,成立六个业务板块:头条、西瓜、搜索、百科以及国内垂直服务业务并入抖音。员工发展部门的技能与职业培训职能,转型为职业教育业务,并入大力教育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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