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
11月9日消息,近日,广东省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据了解,《政策措施》共分为九大项,26条具体措施。
第一项为壮大市场主体。提出积极培育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为企业法人,鼓励餐饮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第二项为鼓励连锁经营。提出探索推行连锁企业“申请人承诺制”;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拓展直营门店;保障连锁商超民生商品配送车辆市区便利通行。第三项为提升商圈消费。提出优化区域内商业空间格局,保障商业配套用地;推动全国示范、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消费集聚区。
第四项为扩大汽车消费。提出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培育汽车后市场消费,积极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第五项为激活餐饮消费。提出统筹疫情防控和餐饮业发展,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加强配套保障,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鼓励餐饮企业平台建设和产业联动发展。第六项为促进时尚消费。提出拓展消费新供给,加快培育本土品牌,支持老字号做精做强;大力发展时尚创意、绿色智能消费和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多渠道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消费;推动传统商贸业态转型,打造跨界融合消费场景;鼓励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进行营销推广。
第七项为加强文旅消费。提出加强文旅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粤式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加大文旅消费促销,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促进商旅文体融合,打造资源共享、更具影响力的“游购广东”主题线路、产品,支持各地打造或承办品牌赛事。第八项为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优化户外活动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放开餐饮和零售业夜间、闲时外摆管制;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消费的奖补政策,对促进消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市给予奖励。第九项为加强宣传促销。提出打造消费节庆品牌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拓展多元化促销渠道,积极开展线上促销、出口转内销贸易促进活动;支持跨界促销,多渠道宣传推广,营造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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