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 11月24日生效

云合
2021-11-1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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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消息,天猫平台11月18日发布关于《天猫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调整的规则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质量检验检测法律要求,天猫拟对《天猫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调整更新。新增规则于2021年11月18日公示,将于2021年11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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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公示期间,旧的《天猫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仍有效,公示结束后,按照新的《天猫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

《天猫生鲜食品品质抽检检验要求》显示,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平台明确的商品质量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可食用类产品违禁添加物质及无标准归类产品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的抽检检验项目,请查看《可食用类产品违禁添加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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