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科技向数码博主索赔100万被驳回
刘峰
2021-11-22 16:33
11月22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与博主“龙二Pro”名誉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相关案号为(2021)川7101民初130号。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称被告作为一名行业知名的数码人,却长期在其微博主页发表对于原告的负面的评论,直接发布不利于原告的内容,并引得大量微博用户在涉及原告的微博内容下进行负面性回帖,被告的行为未履行相关的注意义务,其偏向性的公开言论具有主观恶意,误导了其他不特定的网页浏览者,造成原告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损失、商业信誉严重受损、品牌的社会评价降低,给原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被告理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该博主发布的内容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未构成对小米科技公司名誉权的侵害,但该博主今后发文时应将不同的观点进行客观的展示。
判决结果为,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18.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雷军,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
值得一提的是,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据网易科技报道,小米组织架构进行了最新调整以及干部任命,其中涉及到手机部门、销售运营、市场体系等。
在手机部门,凌小兵担任红米产品经理,向集团高级副总裁卢伟冰和集团高级副总裁、手机部副总裁曾学忠双线汇报;任命郭峰担任手机参谋部成本总监,向曾学忠汇报;任命石莎莎担任小米手机产品总监,向集团副总裁、小米产品部总经理常程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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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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