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B2B出口等贸易新业态
11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据悉,海关总署出台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2条举措,包括提升通道效能、推动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海关国际合作等方面。
提升通道效能方面,海关支持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开展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持成渝地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推广实施铁路快速通关模式,支持开展邮件、跨境电商进出口运输业务。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支持国际航线开行“通程航班”,实现国际国内中转航班“通程联运、行李直挂”。支持开通更多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航线。推进“航空+陆运”业务发展,促进现有航线与口岸资源共享互通。支持“沪渝直达快线”开行。支持在成渝关区试行上海—重庆水水联运中转业务“离港确认”模式。支持沿海港口在双城经济圈设立无水港。
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海关支持成渝地区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开放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随整机进境未独立申报的零配件实施便捷进出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设备零配件调拨、退换、维修等业务。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口岸免税店。
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方面,海关支持成渝地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支持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展示交易中心升级为“一带一路”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并按规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前店后仓”“快速提离”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等贸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跨境电商担保业务等。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方面,支持成渝两地海关共建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庆),共建一级风险监测点,提升商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推进成渝地区跨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信息共享。支持包括成渝两地海关在内的长江中上游口岸深入开展病媒生物联合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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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加强海关国际合作方面,支持深化重庆海关与新加坡海关、波兰卢布林海关,成都海关与波兰罗兹海关的关际合作,推动“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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