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首批25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王小孟
2021-11-30 17:59
11月3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布局建设了70个国家物流枢纽,枢纽网络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谋划和枢纽建设运营日常工作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补齐枢纽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互通合作和联动发展。
此外,促进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
《通知》要求,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枢纽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枢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和督促相关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建立健全运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定期报送有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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