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邮政管理局等9部门印发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李伊
2021-12-06 12:14
12月6日消息,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要坚持“依法保障、注重公平,企业主责、强化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目标导向、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等主要目标。
《方案》明确,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等八项任务,提出开展快递企业民主管理示范点工作,通过行业职代会和行业集体协商等制度保障快递员群体权益;结合国家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职业伤害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积极推进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和“劳动者港湾”等设施的共建共享,完善做好快递员行业维护服务工作的相关机制;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开展快递行业实际情况调查摸底,将快递员群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等具体举措,强调注重部门协调、落实地方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等三项保障措施。
山西邮政管理局还表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关键举措和生动体现。下一步,山西邮管局将按照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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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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