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
刘峰
2021-12-07 11:05
12月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处罚(2021)6921号,处罚事由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处罚结果为罚款20万人民币,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眼查显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宁,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工艺品、花卉、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装饰、鞋帽、箱包、日用品、电子产品、照相器材、钟表眼镜、饰品、化妆品、玩具;会议及展览服务;自动售货机租赁;出租商业用房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POP MART(HONG KONG)HOLDING LIMITED全资持股,认缴出资额为2亿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泡泡玛特第三季度财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泡泡玛特整体收益同比增长75%-80%。
2021年第三季度,泡泡玛特各渠道收益表现与2020年第三季度比较为:零售店取得40%-45%的正增长;机器人商店取得20%-25%的正增长;泡泡玛特抽盒机取得130%-135%的正增长;电商平台取得125%-130%的正增长(其中,天猫旗舰店取得75%-80%的正增长,京东旗舰店取得270%-275%的正增长);批发及其它渠道取得125%-130%的正增长。
截至2021年9月30日,泡泡玛特于中国大陆新开35间线下门店,门店数量从2021年6月30日的215间增至2021年9月30日的250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泡泡玛特于中国大陆新开210家机器人商店,机器人商店数量从2021年6月30日的1477家增至2021年9月30日的168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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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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