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因骑手肇事逃逸被判连带赔偿
刘峰
2021-12-13 15:08
12月13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一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骑手因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原告将骑手、顺丰及人寿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骑手以顺丰公司所运营APP平台的名义对外承接外卖业务,虽受平台规章制度约束,但自负盈亏,双方符合挂靠关系外观,顺丰公司和骑手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结果为顺丰及骑手判赔原告36310.59元。
企查查显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贾永建,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货运代理;经济技术咨询;技术信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早间,顺丰同城发布公告称,发售价已确定为每股H股16.42港元,拟发行约1.31亿股,全球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0.313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预期H股将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于联交所主板买卖。H股将以每手200股H股为买卖单位。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略微超额认购,相当于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H股总数约2.93倍。香港公开发售的H股最终数目为1.31亿股H股,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约10%。
根据国际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H股已获轻微超额认购,相当于根据国际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H股总数约2.41倍。国际发售项下的最终H股数目为1.18亿股H股,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H股总数(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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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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