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邮政管理局落实“留厦六条”措施 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
曾禾
2021-12-16 15:17
12月16日消息,近日,福建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包括提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在内的厦门市人才“留厦六条”措施落地见效。
在引才补贴方面,厦门邮政管理局引导快递企业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硕士、应届本科的不同档次进行申报,据初步统计,厦门邮政业现有2名博士,因此在配偶安置方面,将启动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配偶随迁安置申报工作。在医疗保健方面,协助符合条件的行业从业人员分级申报医疗保健待遇。
而在个税补贴方面,引导寄递企业管理层人员分级申报,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申报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申报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申报补贴100%。
下一步,厦门邮政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用好政策,加大行业引才力度、完善“留人”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1月份,福建厦门市7家寄递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涉及邮政快递跨境业务奖励、鼓浪屿收派快件补贴、邮政快递使用绿色包装补助等多个项目类别,共获得补贴超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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