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前11月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78.2亿件 同比增长25.7%
12月30日消息,据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消息,1-11月份,江苏全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78.2亿件,同比增长25.7%;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32.5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11月份,江苏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9.8亿件,同比增长13.2%;业务收入完成87.5亿元,同比增长8.6%。
细分业务类别来看,1-11月份,江苏省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11.3亿件,同比增长10.7%;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66.5亿件,同比增长28.9%;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3739.6万件,同比下降1.5%。
就业务量占比来看,1-11月份,江苏省同城、异地、国际/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14.4%、85.1%和0.5%;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8.6%、61.1%和10.5%。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城快递业务量的比重下降了2.0个百分点,异地快递业务量的比重上升了2.1个百分点,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的比重下降了0.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1-11月份,江苏全省邮政服务业务总量累计完成180.2亿元,同比增长4.2%;邮政寄递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25.4亿件,同比增长5.9%;邮政寄递服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7.7亿元,同比下降10.0%。
其中,11月份,江苏全省邮政服务业务总量完成15.3亿元,同比增长17.9%;邮政寄递服务业务量完成2.8亿件,同比增长21.4%;邮政寄递服务业务收入完成4.5亿元,同比增长8.1%。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动全省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要求快递企业以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快递末端备案网点与快递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快递员参加社会保险。对快递企业将快递末端备案网点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为该网点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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