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争“小米金服”商标被驳回
刘峰
2022-01-06 15:16
1月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诉争商标为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的“小米金服”商标。
文书显示,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原告小米公司诉称,引证商标为恶意注册,原告有大量在先“小米”商标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是否具有恶意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故此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18.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雷军,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小米集团高级副总裁、手机部总裁曾学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雷军对手机部提出了一个要求,即成为小米集团层面的技术中台,能够孵化和驱动一部分创新业务。
最直接的表现是小米手机部未来将对汽车业务进行人才和技术输送。曾学忠表示,小米手机部正在与汽车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的多维度技术交流,涉及电池、影像、软件、供应链团队。2022年,手机部将会向汽车团队输入一部分软件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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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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