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苏宁国际发货管理规范》 1月17日生效
1月10日消息,苏宁易购1月10日发布关于《苏宁国际发货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提升商家在苏宁易购的经营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宁云台有关规定,现对《苏宁国际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1月10日公示,将于2022年1月17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告显示,《苏宁国际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变更后,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对于延迟发货的商家,将根据延迟发货率(延迟发货率=超96小时未发订单量/考核总订单量)进行以下考核:1%<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单,每周处罚1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6单≤延迟订单量单≤50单,每周处罚2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0单,每周处罚3分。
《苏宁国际发货管理规范》显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延迟发货:除中国/发货地法定节假日及偏远地区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在线支付订单付款时间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为准)实际未在96小时内发货;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苏宁云台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滥用延迟发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购买发起的赔付申请;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苏宁国际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苏宁国际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重大会议、重大赛事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发货且向苏宁国际报备并经苏宁国际评估后予以准许的;由于顾客未及时提供身份证信息导致商家无法按时发货的;三单信息不一致导致商家无法按时发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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