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阿里、字节、腾讯收入居前三
1月13日消息,今日,《2021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在华扬联众1号会议厅和腾讯会议、B站直播间同步举行。
据悉,2021年是我国互联网行业受益于内生需求的增长,实现了广告收入5,435亿人民币(不含港澳台地区),同比增长9.32%,增幅较上年减缓了4.53个百分点;互联网营销市场规模约为6,173亿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2.36%,广告与营销市场规模合计约为11,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1.01%。
图源: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
《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集中度较去年不降反升,TOP10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反弹至94.85%,而TOP4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则进一步提升至78.2%。
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的广告收入在前三的位置,百度广告收入在经历上年下滑后,2021年恢复增长,保持了第四的位置;TOP5-10企业中,京东广告收入为第五,美团点评广告收入第六;快手广告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与京东、美团点评同列第三阵营。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182.28亿元人民币罚款,开出了互联网市场秩序治理以来的最大罚单。受反垄断监管的影响,阿里巴巴的营销业务得到有效规范,广告收入增长进一步放缓。
图源: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
据了解,2021年电商广告维持了2020年的市场份额;展示类广告出现了近5年来首次6.58%的下降,市场份额也由上年的34%下滑至今年的29%;搜索类广告持续势微,市场占比连续三年下滑至11.9%;由于视频直播市场的持续火爆,视频类广告继续强势增长,市场占比已达20.4%,年增速也较上年进一步提高,达52.68%。
此外,2021年从平台类型收入占比看,电商平台继续占据广告渠道第一,近五年来市场份额持续增长,继续占据市场收入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借由视频直播的迅猛发展,视频类平台广告收入持续大幅增长30.28%,市场份额提升至21.66%,遥遥领先搜索类平台(10.43%)与社交类平台(9.77%),连续第二年成为第二大类别广告平台。
图源: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
同时,搜索类平台连续第三年在广告收入与市场份额两方面出现下滑,但广告收入降幅较上年有所收窄,降幅为3.04%;社交类平台收入跟随整体广告市场的增长步伐,市场份额在近几年一直稳定在9.77%。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国家将出台《“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促进新时代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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