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放5000多万元消费券
2月2日消息,据报道,昨日是大年初一,2022厦门消费节·“留厦过年欢购接福”新春主题消费月为市民送上诚意满满的新春购物红包——抓住春节假期消费旺季,厦门市商务局联动全市主要流通主体,通过线上平台陆续发放315万张新春消费券,金额超5200万元。
据介绍,春节期间厦门市发放的电子消费券覆盖全市各个主要商圈的主要商家。消费券为线上平台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商超、便利店消费券面额不超过1000元,商家让利优惠比例不超过50%,消费者在全市2000多个门店消费均可享受优惠。
据悉,春节期间,以2022厦门消费节·“留厦过年欢购接福”新春主题消费月为契机,厦门市支持各区举办多主题融合促销活动,如:“花Young思明 暖春Fun肆季”、留厦过年湖里有礼、集美欢乐购、“闽味厦门·留厦过年”2022年海沧区春节促消费活动、“留厦过年·同福同安”新春购物节、翔安缤纷购等。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线上线下联动,聚焦商场、超市、百货、零售、餐饮、汽车、家电家居等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节促消费主题活动。
春节期间,厦门市商务局真金白银鼓励零售企业持续营业,营造火热消费氛围,按照面积对厦门市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一运营的大型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
同时,通过“政府补一点,平台出一点,商家让一点”的形式,支持“购有让利”优惠持续推进,鼓励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在厦人员发放电子消费券,多措并举活跃消费氛围,有力激活消费市场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2月3日12时起,昆明市将发放第一期“彩云昆明消费券”,投放金额1000万元。 其中住宿餐饮券300万元,加油券400万元,其他通用券300万元。有效期10天,为2022年2月3日12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
投放平台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闪付APP),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发券期内3个大类的消费券单用户各限领一张。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能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加油。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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