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跨境电商专项补贴政策 最高300万元
2月15日消息,近期,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对相关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申报时间截至2月25日。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有两个,分别是支持广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和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独立站开展国际营销项目。
其中,对于跨境电商公共平台的优化升级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关系统、金融服务体系、业务监测系统、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系统等功能新增或升级。采取事前补贴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期限为2022年2月-9月。最高补贴标准为建设资金的8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规定,对独立站项目的要求为:使用境内企业提供的云服务(SaaS)工具建设海外独立站,并已实际开展零售出口业务。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企业建站并实际开展零售出口业务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每家企业仅可申请1个独立站项目,以企业实际开展零售出口业务数据为主要依据,择优选择不多于100家企业予以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用于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海外独立站建站装修费用及推广费用的实际支出的50%,补助起付线为5000元,封顶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据广州市商务局消息,自2014年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以来,广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已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广东省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八个地级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至此,广东省共有跨境电商综试区21个,完成对省内所有城市的覆盖,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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