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8部门公告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曾禾
2022-02-21 11:22
2月21日消息,今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此次调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同时,根据近年我国税则税目变化情况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则号列,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优化了部分清单商品备注。
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为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27个城市和地区新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截至目前,全国共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132个。
商务部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加快推动新设综试区结合本地外贸和产业特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完善综试区评估和退出机制,以动态调整促进优胜劣汰。
此外,将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等;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指导各综试区依托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推广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的运用,优化提升外贸全流程和各环节,促进贸易与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外贸产业链和生态圈;继续深化国际合作继续,深化“丝路电商”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政府间合作,推动双向开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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