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首次发布典型案例认定:全职骑手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林月
2022-02-22 15:27
2月22日消息,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涵盖刑事、民事等领域,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司法实践。其中,网络新业态劳动关系的认定属于首次发布内容。
据了解,该案中,江门市星悦方物流有限公司与胡某君、第三人宁波聚和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是一宗新业态劳动关系案例。
2019年2月,胡某君注册美团骑手APP账号担任全职外卖骑手,后星悦方公司承接胡某君工作区域的美团外卖配送业务,但未与胡某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胡某君每天须开例会、打卡,上班期间统一穿戴指定头盔、工衣,工作报酬按接单数量计算。
2020年,胡某君因美团骑手APP账号被星悦方公司封停而无法接单。经劳动仲裁,确认胡某君与星悦方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星悦方公司向胡某君支付经济补偿金10650.96元。星悦方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江门新会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君与星悦方公司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判决星悦方公司向胡某君支付经济补偿金10650.96元。星悦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门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表示,外卖骑手是互联网经济中出现的用工形态,与传统就业模式相比,外卖骑手劳动过程、从属关系、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等均发生变化。本案综合考虑用人单位与骑手之间的人身依附程度、劳动成果归属、报酬核算依据等事实,依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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