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13条措施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
2月24日消息,据山东省商务厅消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山东将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行动、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吸引电商大企业落户、壮大网上店铺规模、强化迁入店铺服务保障、加快直播电商发展、推动国际国内电商融合互促、提升完善产业园区生态、建立生态链企业“白名单”、加强实用型人才引进培育、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创新融资支持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十三条措施。
据了解,在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行动方面,《通知》指出,对当年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山东省和全国平均增幅,且增幅列全省前5位的市,省财政给予每市补贴100万元;对当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且排名全省前5位的市,省财政给予每市补贴200万元。
上述两项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奖励标准“就高不就低”。力争到2023年年底,山东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在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方面,《通知》提出,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每实现1万元,山东省财政最高给予2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全省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均实现翻一番。
在加快直播电商发展方面,推动山东各市联合重点直播平台,围绕本市特色产业,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加大对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招引力度,定期举办直播供应链对接会,集聚一批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主播达人,发展“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等直播业态。
对MCN机构、直播团队当年新设且实现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直播电商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当地发展规划给予适当支持。
同时,推广“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仓+直播电商”销售新模式,直接面向消费者促销进口商品。推动外贸企业、出口型商贸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电商促消费活动,通过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等,开展网上零售。
以下为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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