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新增《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 3月11日生效
云合
2022-03-03 14:16
3月3日消息,淘宝网3月3日发布关于新增《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促进淘宝直播机构行业的良性发展,保障主播和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淘宝直播拟新增《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此次规则新增于2022年3月3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3月11日正式生效。
《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显示,区域服务商,淘宝直播区域总代的方式,在当地完成主播孵化/商家代播和培训/营销活动落地/政府资源对接/竞对信息收集/货品共计等等业务内容,达到繁荣淘宝直播生态的目的。
准入要求方面,账号须完成支付宝企业实名认证;主体须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50万,注册时间≥1年(如注册时间未满1年,需补充主体优势说明);需缴纳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具备一定的直播经营软硬件实力。
经营规范方面,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提供虚假达人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达人身份信息、未与达人签署真实有效的签约合同等。
运营考核标准方面,机构每月开播主播数大于等于3人且每月有效开播场次大于等于2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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