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独立董事董惠良任期届满离任
3月10日消息,日前,新宁物流发布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公告称,该公司独立董事董惠良自2016年3月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惠良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董惠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董惠良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相应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数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新宁物流表示,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惠良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月初,新宁物流还修正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后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扩大至1.40亿元-1.9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缩减至1.18亿元-1.73亿元。
新宁物流解释称,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49亿元,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所负前项赔偿责任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遵循审慎性原则,对上述事项补提预计负债约8500万元。
新宁物流还提到,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200万元,主要包括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置土地及不动产、接受政府补助、计提预计负债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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