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等6家网约车平台在广州联合发布行业公约
4月1日消息,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媒体账号“广州交通”消息,3月30日,在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滴滴出行、如祺出行、曹操专车、T3出行、美团打车、享道出行6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联合发布《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倡议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约束违法违规、存在不文明、失信行为的驾驶员。
根据公约,各平台公司将对具有公约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驾驶员,及时予以清退,纳入重点管理,并向主管部门及其他平台公司通报。
此外,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将不录用发生多次违法违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的驾驶员;不聘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对主管部门及其他平台公司通报的不配合投诉或违法违章处理等情形的驾驶员,在处理完毕之前暂停派单。
而对于因违反《公约》而被其他网约车平台清退的驾驶员,各平台公司两年内不予录用;同时,各平台公司也不录用符合巡游车行业清退条件且在监管期内的驾驶员。
据悉,《公约》出台后,各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公司纷纷响应,将加强本平台驾驶员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公约》相关条款,共同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据了解,上述公约规定的8种情形分别为:
(一)组织策划或参与聚众闹事,罢驶、威逼或唆使其他驾驶员罢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行业不稳定的。
(二)拒绝或严重干扰执法人员执法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因暴力抗法而被行政机关处罚的;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三)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事违法活动、发生侵吞乘客失物、恶意辱骂殴打乘客、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等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的。
(四)自然年内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内发生营运违章超过2次(含2次)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自然年内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内发生有责服务投诉超过3次(含3次)的;自然年内受行政处罚的营运违章与有责服务投诉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
(五)自然年内发生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然年内发生逆行、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20%及以上)、冲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超过4次(含4次)的;自然年内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超过8次(含8次)的。
(六)自然年内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
(七)在巡游车行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符合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招聘公约清退条件且在监管期内的。
(八)其他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多次或严重违反内部管理制度和行业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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