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骑手送餐致残判赔109万
刘峰
2022-04-13 10:11
4月13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饿了么主体运营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民事判决书。
具体事由为原告送餐员王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二级伤残,需长期护理。被告饿了么辩称与原告并不存在雇佣关系,配送平台仅代商家发送配送运单信息,为商家与配送人员提供网络信息服务,遂不应由被告来承担原告的损失。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系通过互联网建立的一种新型用工关系,符合法律意义上的雇佣关系特点,公民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作为雇主应当对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予以赔偿,但因原告方未佩戴头盔且无证驾驶,故被告拉扎斯上海公司(饿了么)应按照60%的责任比例赔付原告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饿了么赔偿原告人民币1090096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饿了么旗下运营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5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星,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此前,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索赔300万,后者被判赔偿13万元。据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两原告拉扎斯信息公司、拉扎斯网络公司系“饿了么”系统开发者和运营者,两被告聚源美公司及聚源美梅州分公司负责“美团”在梅州市的经营业务。
饿了么称,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后台管理软件,对上线其他外卖平台商户实施限制措施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该公司赔偿300万元。法院认定,聚源美梅州公司存在强迫用户在自己和竞争对手之间“二选一”的行为,聚源美公司作为聚源美梅州公司的总公司,应承担责任,赔偿13万元。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刘峰
关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