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部署网约车、互联网货运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
4月20日消息,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印发《2022年开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下简《方案》)。
《方案》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或信息服务费。
网约车服务领域,4月底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推进“阳光行动”,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明确落实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
5月底前,督促本辖区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基本实现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以及实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或信息服务费,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或会员费上限并公开发布。
6月底前,省道路运输局要指导督促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抓好“阳光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9月底前,督促本辖区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续改进优化本企业公开计价规则、抽成比例上限及实时显示抽成比例等举措和功能。
互联网道路货运服务领域,4月底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本辖区主要交易撮合类货运平台公司制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
5月底前,组织在本辖区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依据实施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本企业(平台参与定价的)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平台订单收费金额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会员费上限等并公开发布;基本实现每次订单完成后,在货车司机端显示每单的收费金额,可以计算抽成比例的应当显示每单抽成比例。
9月底前,省道路运输局指导督促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抓好货运平台公司“阳光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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