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

云合
2022-05-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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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消息,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或公司)日前发布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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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内部OA系统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有异议者,可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2年5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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