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给予交易额百亿电商平台近百万奖励
6月2日消息,今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在壮大新电商产业生态方面,杭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措施:
对本地年实际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电商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电商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近3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点吸引国内新电商企业落户杭州,鼓励其设立区域总部和具有集中研发、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对招引的新电商企业,从其落户、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起,每年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建设集企业集聚、项目招引孵化、数字化场景应用、供应链整合、新技术新模式实验室打造、人才引进及培育中心建设、共富示范创建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新电商园区(基地)。对符合发展规划、产业定位明晰、公共服务等配套功能齐全的新电商园区(基地),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创建新电商示范工程,鼓励电商企业在传统电商模式的基础上迭代升级,在平台电商、垂直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内容电商、生鲜电商、兴趣电商、智慧电商、直播电商、元宇宙等新赛道、新领域多元化发展,着力培育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大、新赛道成绩突出的新电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电商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构建新型产业链体系方面,杭州推动品牌建设,致力于打造“杭货”。对进入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或其他电商平台销售排行榜Top10的符合条件的新电商企业(以下简称Top10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Top10企业落户杭州、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且企业销售额统计数据不低于排名Top10时相应数据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鼓励创建电商新品牌,对围绕国风国潮Z世代创建的本土电商新品牌,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近2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服务、管理、营销全流程,并形成特色品牌产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型产业带,按其实际投入的20%给予运营主体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开展公益助农活动的新电商企业,按其年度开展公益活动场次和实际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此外,杭州支持金融机构与新电商平台合作,创新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通过计划规模约50亿元的市级引导基金支持新电商发展,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新电商产业发展。对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新电商企业,按照我市“凤凰行动”计划予以支持。
物流方面,对严格落实省市防控措施,管理外卖送餐人员尽职到位,没有发生送餐人员感染,且站点场所和配送箱具等消杀到位的电商平台,每月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杭州还支持快递“进村”,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对新建的县级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分拨中心,给予每个10万元的补贴。
需要注意,上述意见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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