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回复上交所《工作函》

云合
2022-06-09 10:04

6月9日消息,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format-jpg

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3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针对《工作函》内容,现回复并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5.56%,净利润增加404.70%,主要系中百集团主要经营地区为湖北省,2020年,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下属有300多家超市、百货、电器门店于1月23日起闭店暂停营业,直到3月20日才陆续复工营业。整个疫情期间,超市各业态共有1000余家门店处于持续营业状态,负责参与武汉市的民生保供任务。根据防疫需要,公司坚持低成本、负毛利销售生鲜商品,收入下降、毛利减少,同时,人工成本、运输防疫消杀等刚性费用增加较大,导致一季度亏损较大,复工复产后公司也增加了防疫物资、门店消杀、核酸检测等费用,因此全年经营产生较大亏损,但公司收到防疫保供补贴等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导致全年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format-jpg

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上年度下降人民币7,862.23万元,一方面因渠道分流、疫情影响,实体门店来客数减少,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政策性补贴同比减少导致2021年其他收益减少、适用新租赁准则导致2021年租赁相关费用增加,以上因素叠加导致2021年从盈利转为亏损。

format-jpg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6月9日消息,今日,超市发布公告,公司决定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2元,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7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12月8日消息,据《财经报道》,腾讯将重金入股超市旗下生鲜超市超级物种,,预计在两周内宣布。由于这是腾讯在零售领域的重要战略投资,超市股价在上午迅速涨停。截至早盘结束,报收元每股,涨幅达到。对于这一消息,腾讯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做任何回复。“腾讯没有披露信息的需要,如果是被投资的公司,以公告为准。
4月1日消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3月31日晚间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超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月21日消息,超市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17,964股,占公司总股本。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计划申请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日消息,超市发布公告显示,2022年9月21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604,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最高成交价为3.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483,654.25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月21日消息,超市发布晚间公告,2020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1年5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回购最高价格8.1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6元/股,回购均价6.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7亿元。公司计划申请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月15日消息,针对“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一事,超市发布致歉公告。超市同时表示,公司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向广大消费者、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致以真诚的歉意,管理层对该事件自查自纠,深刻反省。超市强调,作为民生超市,我们将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己任,不断完善自检体系,提升管理层的社会责任意识。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评估相关影响,并根据相应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月9日消息,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了《深圳市超市有限公司南山鸿洲新都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案》深市监南罚字〔2020〕南头87号显示,深圳市超市有限公司南山鸿洲新都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即散装巨源迷你山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依法罚款该超市50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与非法财物。公开信息显示,这并非超市深圳南山鸿洲新都店第一次涉嫌售卖过期食品。
3月31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3月30日,超市的运营主体——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2402880,执行法院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约人民币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超市创始人兼董事长张轩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等的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