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桔、哈啰、美团共享单车企业被十堰市各罚2000元
林月
2022-06-16 15:41
6月16日消息,据潇湘晨报消息,6月14日,湖北省十堰市城管支队对青桔、哈啰、美团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各处以2000元罚款。据悉,这是十堰市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开出的全市首张行政处罚单。
据报道,6月以来,十堰市城管支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青桔、哈啰、美团三家共享单车均存在乱停放的违法现象,第一时间告知所属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其及时整治,但相关共享单车企业未能及时整改,违反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指出: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运营企业未落实管理责任,车辆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的,由城市管理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改正情况,按照规定控制其投放总量。
6月14日,湖北省十堰市城管支队对涉案的十堰云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十堰行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十堰武当辉煌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各处以200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哈啰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碳所”)签署低碳战略合作协议,并推出“个人碳减排证书”。
据悉,哈啰于6月开启“低碳骑行月”,在此期间所有用户均可线上参与“碳路者行动”。截至6月15日骑行减排量排名前20的互动用户,可获得纸质版的广碳所与哈啰联名碳减排证书。
哈啰与广碳所签署低碳战略合作协议,围绕碳普惠、碳中和、碳交易等项目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的合作具体包括广东省与哈啰的共享低碳项目减排量签发和交易,哈啰场景下个人碳账户项目建设与落地,会议、赛事、建筑等碳中和项目,以及除广东省外的国内其他地区的共享低碳项目减排量的交易和其他创新合作项目等。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林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