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超过500万
8月12日消息,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促进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5类支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含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主体)、通过开设体验店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跨境电商销售的企业及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体验店的商业主体、建设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为中国(北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支持的其他企业或服务主体。
(图源北京市商务局)
同时,该方案还明确了7类支持方向: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商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跨境电商服务,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支持跨境电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本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扩大招商引资;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C、B2B进出口业务;
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及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支撑能力;
支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支持新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商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引导商场、超市、产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体验店;
支持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另外,在支持方式上,包括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以奖代补。其一,如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3%计算,上述贴息率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其二,资金补助,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以及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类项目,依据其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营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申报项目已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70%,能够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
具体来说,对新建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单店年度租金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除租金外其他投资,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对其他项目,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其三,以奖代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产业园扩大招商引资、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通过引进培育及建设运营体验店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等业务。
需要注意,以上三种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
另外,还有第四种支持方式:对于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项目,依据第三方评审、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的成本费用给予支持。
上述《实施方案》涉及的具体支持内容和要求,将结合每年的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在年度项目征集工作通知中予以细化。
(图源北京市商务局)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