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库因退货未退款被执行
刘峰
2022-10-13 11:57
10月13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4143元,关联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赣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赣0704执1924号。
相关案件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李某通过寺库APP向被告下单购物支付货款约1.56万元。寺库公司没有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发货和退回货款,李某通过寺库客服催发货物和退货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庭审中,寺库公司尚有约1.13万元货物没有发送给原告,以及已退回被告营业部一双女鞋的2556元货款没有退回给原告。
法院认为,原告李某通过被告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寺库APP购物平台购买商品,支付货款和退货,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货款后一直没有向原告发货,原告退货给被告后,被告也没有退回货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没有履行义务,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货款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退回原告李某货款13953.05元,案件受理费190元,由寺库公司负担。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日学。公司经营范围含:寄卖服装、鞋帽、首饰、日用品、家具、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等。
据天眼查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公司被执行总金额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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