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调整《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 2月3日生效
云合
2023-01-20 17:36
1月20日消息,淘宝网近日发布《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等机构规则变更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 为了更好的促进淘宝直播机构生态的良性发展,保障主播和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淘宝网(淘宝直播)拟调整更新《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此次规则于2023年1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2月3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点:新增《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中“区域产业服务商”角色,同时删除档口“直播服务商”、“区域服务商角色”;下线《区域服务商管理规范》规则;下线《档口直播服务商管理规范》规则。
具体来看,《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变更后,机构角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MCN机构,指为淘宝平台提供UGC/KOL/KOS/红人/明星/自媒体等达人孵化服务的主体;商家直播服务商,指为淘宝平台商家提供直播代播、代运营、直播培训等直播服务的主体;村播服务商,指为新农人商家提供直播培训和直播运营支持的主体;PGC专业内容制作机构,指为淘宝直播平台提供专业制作内容的电视、媒体、制作公司、传播公司等主体;整合营销机构,指为淘宝平台商家提供内容整合营销能力的主体;直播基地,指有商家/供应链/MCN机构等资源,并为其提供培训、资源对接等服务的主体;门店直播管理机构,指为品牌门店、品牌经销商提供代直播等服务的品牌权利主体或品牌权利主体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区域产业服务商,指为主要服务于产业带商家,帮助产业带商家在淘宝直播开展相关运营活动,对商家日常的经营进行培训、伴教、代运营等,为产业带商家提供专业的服务机构。
声明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云合
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