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直播调整更新《机构及主播/商家绑定关系管理规则》
2月9日消息,淘宝网今日发布关于《机构及主播/商家绑定关系管理规则》变更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促进淘宝直播机构生态的良性发展,保障主播和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淘宝网(淘宝直播)拟调整更新《机构及主播/商家绑定关系管理规则》。此次规则于2023年2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点:在现有的《机构及主播绑定关系管理规则》新增机构和商家绑定/解绑相关内容;新增规则拓展语雀以说明机构和商家的解绑操作手册;调整现有播娘娘语雀内容以说明机构和商家纠纷升级处理规则;同步更新《区域服务商管理规则》中要增加商家的身份角色。
具体来看,变更后,淘宝直播机构后台(简称平台):指为内容电商生态服务机构提供主播管理、直播供货、品牌代播、商家管理等服务功能的平台,根据机构角色不同提供的服务有所不同,具体以机构后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商家(即卖家):指在淘宝、天猫、飞猪以及天猫国际、阿里健康、淘宝直播店等电子商务平台入驻的卖家。
绑定关系:指机构在淘宝直播机构后台向有合作关系的主播/商家发起账号绑定申请,主播/商家在相关网络页面或者移动客户端(即淘宝主播APP)确认接受机构的绑定申请之后,机构和主播/商家之间即具备账号绑定关系。
绑定时间:主播/商家与机构账号绑定开始时间以主播/商家在相关网络页面或者移动客户端(即淘宝主播APP)确认接受机构账号绑定申请的时间为准。账号绑定到期时间以账号绑定申请通知上系统公示的时间为准。
参与淘宝直播活动的商家,需满足淘宝直播平台的要求,账号实际控制人的其它阿里平台账户历史未被阿里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含但不限于:出售假冒商品、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等)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发布交互风险信息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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