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诉百度侵权获赔12万
2月20日消息,天眼查资料显示,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判决书近日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抖音公司诉称,抖音公司为多个“今日头条”“头条”商标的注册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头条”“新闻头条”对“手机百度”App进行推广,导致在百度网中搜索“头条”等的结果带有涉案App推广链接及下载服务。抖音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在导致用户混淆的同时构成虚假宣传,既侵害其商标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公司辩称,涉案被诉行为早已停止,抖音公司取证后涉案App改名为百度App;抖音公司就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超出其权利基础。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理应知道抖音公司提供的“今日头条”商品,但未予以避让,主观恶意明显;抖音公司进行侵权取证的时间为2018年,并无证据证明被诉行为的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涉案链接标题中同时有“百度”字样,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赔偿原告抖音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为张利东,抖音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超过了98%的北京市同行,实缴资本20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A轮。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379条,专利信息32条,著作权信息19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4个。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为梁志祥,百度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42128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北京市同行,实缴资本1342128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额239.40亿港元。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6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27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97条,专利信息14808条,著作权信息31879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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