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6月8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2023年6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即P=P0-V,其中,P0为16.03元/股,V为0.25元/股。因此,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5.78元/股。
圆通速递表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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