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全资子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最高2.55亿元担保
6月14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今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被担保人名称:圆翔一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一号)、圆翔二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二号)、圆翔三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翔三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本次为其全资下属公司圆翔一号、圆翔二号、圆翔三号提供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55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公告称,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圆通有限于2023年6月13日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书》,为其全资孙公司圆翔一号、圆翔二号、圆翔三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55亿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6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尚未超过上述授权的担保总额,无须另行提交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1.25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20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1.72%、6.0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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