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截至6月30日已累计回购190万股股份
7月11日消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拉卡拉”)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拉卡拉此前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拟回购股数不低于200万股(含),且不超过4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17.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2,587,913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6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7,735,79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933,949股)。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告提到,拉卡拉于2023年6月29日回购操作期间,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委托并成交190,100股,成交金额3,281,83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回购操作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委托并成交30,000股,成交金额508,4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图
拉卡拉对此表示,该操作为公司执行委托回购的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二)的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后续回购进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其他不得进行股份回购委托的交易时间内未发生委托回购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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