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拟新增疫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8月8日生效
8月1日消息,淘宝网拟新增《淘宝网疫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新规于2023年8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8月8日正式生效。
截自淘宝网关于新增《淘宝网疫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及变更《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的公示通知
新规适用于在二级类目“本地化生活服务>>疫苗预约服务-健康专用”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卖家。准入形式为专营制,准入需合规资质报备,入驻卖家类型仅限于私立医疗机构,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所,承担社区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除外;入驻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店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入驻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对应科目(如正本未能详细呈现,需提交完整副本),医疗服务需要在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地点提供;需提供医疗接种机构所在地卫生管理部门的相关疫苗接种资质证明。
推出方式有主动退出和被清退,被清退的情形包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向阿里健康疫苗平台提供伪造、变造的卖家资质或商品/服务资料;卖家名下门店10家(不含)以下的,被违规清退的门店2家或被清退的门店占比30%及以上,则卖家被关联清退。机构名下门店10家(含)以上的,被违规清退的门店占比20%及以上的,则卖家被关联清退等。
退出后再准入,对于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1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因资质过期被清退的卖家,自上传符合要求的资质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卖家被清退时系统将下架所有商品/服务;其它被清退的卖家,自退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入驻,严重违规的将永久不得再次入驻。
截自淘宝网关于新增《淘宝网疫苗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及变更《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的公示通知
经营过程中,商品发布要求包括商品/服务标题须包含品牌名/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发布顺序须按品牌名/机构名称+产品名称的顺序发布;如填写的是品牌名,须是经授权的品牌名称;如填写的是机构名,须和实际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名称一致。商品/服务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服务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不得使用明星名字。商品/服务标题及内容不得包含与商品/服务真实信息无关或与商品/服务描述内容相矛盾的文字或符号,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类信息,也不得包含定金、补差价等。
淘宝网指出,买家未到店的情况下,卖家不得通过提前向买家索要核销码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家自行作为发码商,自己发码、自己核销等),在未经买家同意的情况下,提前核销商品/订单。违反上述要求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危及交易或账户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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