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最高补助200万元
10月8日消息,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跨境电商企业发往岛外的国内快递单件每件补贴8元,单价低于8元时按实际单价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资金补贴最高可给予30万元。《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管理办法》对扶持对象(市场主体)进行了明确,首先需要在三亚市依法注册、登记纳税,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其次,需要在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且纳入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按要求报送数据。另外,需符合在三亚实质性运营的要求;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图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管理办法》的支持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扶持产业群内各相关主体的协调发展,既要适度鼓励和引进头部企业,包括大型交易平台和跨境电商入驻三亚,也要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一个梯度发展、富有活力、能够在三亚持续经营的跨境电商企业群体。二是加大出口政策支持力度。目前三亚跨境电商企业以进口业务为主,为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和实现双循环战略,本次政策修订对鼓励出口也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
在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吸引跨境电商企业落户方面,三亚对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落户首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0万美元(含,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超过1000万美元、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最高可给予150万元(人民币,下同)、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资金补贴。
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经行业主管部门授牌的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其实际经营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实质性运营企业达10家且年度交易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超过300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超过500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图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三亚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握利好政策,积极发挥行业在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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