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审计机构变更

拾枫
2024-02-29 10:47

2月29日消息,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十余年,公司前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改聘总部设在深圳地区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format-jpg

图源:怡亚通公告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通过公司内部审议,并已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任审计机构名称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是2005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建栋。

公司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审计机构变更自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新聘任审计机构协议已签署,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推进中。

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而影响发行人审计业务的情况。公司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format-jpg

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图源:天眼查APP

另外,怡亚通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55,13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公司于近日收到怡亚通控股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派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现已完成了关于云南瑞医药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以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云南瑞医药60%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底价为1832.84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云南瑞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公告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34,886.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20,534.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9,354.93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71.6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7月11日消息,深圳市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38,39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82,190.4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1,617.45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41.5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2月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深圳市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宜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目前,上述所有转让关系的审计、评估等交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均已完成。
10月10日消息,深圳市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以上额度全部用于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防范由于汇率价格变动带来的外汇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聘任吕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