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明确创作者“红十条” 包括演戏炒作、营销人设带货
3月6日消息,抖音电商近期发布了《抖音电商创作者“红十条”违规管理规则》、《抖音电商头部创作者管理规则》。“红十条”是指抖音电商平台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平台经营公平性和平台生态环境,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十类创作者违规行为,平台将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
红十条底线: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流量/订单/互动等作弊行为、分享假冒/盗版商品、分享禁售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相关行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相关行为、监管点名或引发舆情的不良行为/不良价值观、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演戏炒作/虚构事实/传谣造谣等行为、色情低俗行为、营销虚假虚构身份人设带货。
截自抖音电商创作者“红十条”违规管理规则
“红十条”首先对平台内的头部创作者试行。电商头部创作者,指在抖音电商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以短视频(含图文)、直播、橱窗、锚点等形式进行商品推广,且非店铺绑定的达人型账号,达到以下任一经营表现或影响力:近365天支付闭环GMV≥1亿元;近365天支付闭环订单量≥100万笔;累计粉丝量≥1000万;平台高影响力的明星、名人等。
创作者触犯平台“红十条”底线违规,抖音电商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针对创作者账号采取管控措施:符合具体违规行为实施细则中情节特别严重违规行为标准的,将根据实施细则采取违规后永久关闭电商权限等处置措施;未达到具体违规行为实施细则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标准的,在原有信用分扣罚等处置基础上,将额外采取第一次违规关闭账号电商权限30天、第二次违规永久关闭电商权限等处置措施。
头部创作者自然年累计多次违规,信用分积分扣罚到一定累计值的,将触发对应违约金处罚措施:24分≤自然年累计信用分扣分<36分,头部创作者需缴纳违约金金额=作者上个自然月的日活跃平均成交金额*3%*7,最低10,000元人民币,最高500,000元人民;自然年累计信用分扣分≥36分,头部创作者需缴纳违约金金额=作者近3个自然月的月平均成交金额*3%*6,最低100,000元人民币,最高1000,000元人民。
截自抖音电商头部创作者管理规则
此外,抖音电商将定期组织针对头部创作者的培训学习和考试任务,头部创作者需应学尽学、应考必过:创作者应在平台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主动学习掌握平台规则,以减少违规行为;创作者未按要求完成学习考试任务的,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针对创作者账号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添加商品、取消平台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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