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诉“承兴系”民事诉讼宣判 京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5月9日消息,上海市金融法院近日再次开庭审理诺亚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和上海自言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自言租赁”)诉京东贸易、“承兴系”公司及苏州晟隽等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支持了上海歌斐、自言租赁对于承兴的诉讼主张,判令承兴向上海歌斐支付承兴应收账款的未偿还金额34亿元、上海歌斐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及开支360万元,承兴向自言租赁支付应收账款回购款8500万元。此外,承兴还被判令承担上海金融法院产生的费用及开支1710万元。对于上海歌斐、自言租赁对京东贸易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依据,上海金融法院不予支持。京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前述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还处于上诉期,判决结果暂未生效。
图源:界面新闻
这两起民事诉讼要追溯到5年前的一起诈骗案。涉及香港女老板罗静控制的“承兴系”公司与京东、苏宁等企业的供应链贸易。在这场骗局中,“承兴系”工作人员通过伪造印章及相关购销合同等底层资料,虚构了苏宁、京东两家公司的应收款债权,并以此诱骗各被害单位进行融资合作。而苏宁、京东相关人士对此并不知情。
根据“罗静案”刑事判决书,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承兴控股及相关公司通过虚构与苏宁、京东的供应链贸易,并以此为底层资产融资,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等机构300余亿元资金,并最终造成88亿余元损失。其中上海歌斐损失34亿余元。
2019年7月,被害方上海歌斐将诈骗方“承兴系”公司,以及不知情的被冒用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全部告上法庭,并向京东贸易索要超过34亿元赔偿。在这次诉讼中,诺亚财富旗下的上海歌斐和自言汽车认为京东应该对“承兴系”公司的诈骗行为负责,因为京东未能尽到审慎审查和监督义务。
图源:天眼查APP
去年12月,京东发言人发文回应“承兴案”一事称,京东作为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中,公司的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京东表示,在承兴系合同诈骗过程中,承兴系公司用假冒的京东公章、假冒的京东员工、假冒的京东系统和虚假的交易数据,轻易骗过号称“全球综合金融平台”的诺亚财富及旗下歌斐资产,获得歌斐巨额融资,直致爆雷。面对持续两年多的诈骗行为,歌斐资产尽调工作出现明显缺陷、投融资管理出现巨大漏洞,高管方建华接受承兴巨额贿赂(已被判刑),导致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对投资人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
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仍罔顾投资人信任,拒不审视其内部管理问题,恶意对第三方京东发起匪夷所思的高额诉讼,企图混淆视听,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我们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该案件。
图源:微博@京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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