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啥事了,周鸿祎被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
这事儿闹大了。
今年6月6日,360举办了一场AI新品发布会。会上,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在演示360AI浏览器“局部重绘”功能时,让后台工作人员调用了一张女性古装写真图片,并以“性感”为提示词,框选了图中女性的胸部让AI进行重绘,成功减少了“布料”。
这一举动当时就引发了一些争议。而在两天后,AIGC创作者DynamicWang(以下简称“DW”)发文称,360AI新品发布会盗用他通过AI绘图模型生成的图片,“盗完图还用来转绘搞黄色,你们360就这水平是吗?图都不做一张原创的?”
图源:DW社交账号
截至目前,DW原帖的浏览量已接近160万次。据他所说,360在发布会上演示用的图片,是他自己训练、调试的AI绘图模型所生成的原图,经过重绘后生成的。
在国内AI创作平台LiblibiAI也可以看到,DW所发布的AWPortrait1.2模型,目前已更新到1.4版本,共有超18万次的下载量。虽然是开源模型,但DW在模型介绍页明确标注,企业用户如需使用,均需购买模型的商业授权。
图源:LiblibiAI
事件发酵后,360的相关团队主动联系到了DW。从DW晒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360AI浏览器产品经理梁志辉先是对未关注图片来源表达了歉意,而后360业务相关负责人和市场公关提出,希望以“采购模型正版授权”而非赔偿来进行处理。
图源:DW社交账号
对此,DW并不满意。他认为这属于侵权行为,要求赔偿合情合理。至于360提出的采购模型正版授权,则是后续合作的范畴,不能代替赔偿。
6月11日晚间,梁志辉通过朋友圈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表示:“上周的发布会我们演示了 360AI浏览器里的局部重绘功能,有模型作者说我们盗原图使用,我把两张图都贴出来,是不是原图一目了然。10倍价格购买超出了我们认知范畴,我们愿意诉诸法律,公开讨论AI生图的版权问题。”
图源:梁志辉朋友圈
在梁志辉的回应当中,主要表达了三点:一是360并未盗用原图;二是虽然AI相关的版权问题很模糊,但360已经第一时间联系创作者进行了道歉;三是对方提出希望360以10倍价格购买模型,并另行支付赔偿费用,而这“超出了我们认知的合理范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DW也再次发声,称自己首先提出的是赔偿和道歉,提出商业授权采购的是360。至于所谓“模型授权的10倍价格”则是因为360看中的是他在小红书给中小AI创业公司所提供的4499元低廉大模型授权,并不是360针对该图采购的大模型。
“哪怕你们评估出来是赔偿我1块钱,10块钱还是100,那也是赔偿。不要拿模型采购来偷换概念,合作是赔偿和道歉后的后话,拒绝道歉还要来贼喊捉贼。”DW表示。
6月12日下午,DW再次发文,要求周鸿祎对侵权行为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1元人民币。
图源:微博
截至发稿,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后续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AI版权之争,依然错综复杂如果是寻常的版权纠纷,在板上钉钉的结果面前,大公司估计都会积极向原创作者寻求和解,并在事后补上商业授权。
但这次360与DW的纠纷,之所以互相扯皮了几个回合,且事件不断发酵,一个核心原因就是AI生成作品的权利归属和是否受著作权保护,这在目前的法律上还很模糊。
无论是文生文、文生图,还是图生视频等AI新技术,都在这两年以极快的速度接触到了普罗大众,以至于相关的法律制定显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
就像360这起事件,不同的律师就持有不同的态度。
有律师认为,360发布会上使用的演示图片与DW创作的原图,在人物面部、配饰、服装纹样、束腰系带、背景花枝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仅在服装整体样式、人物姿势和构图上有一定近似度,但这种服装样式在中国古代名画和各种影视作品中都很常见,不能认为具有独创性。
DW生成图片(左)和360演示图片
同时,即使360是对原图进行的重绘——即“图生图”,该律师也认为这只是单纯借助AI模型已有的算法生成新的图片,过程当中并没有人的创造性活动,因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但也有律师认为,虽然DW发布的AWPortrait1.2是开源模型,图片也是开源模型的展示图片,但是模型开源并不意味着根据模型形成的图片内容也是免费使用的,尤其是在创作者已经标注了商业许可范围的情况下。
因此,只要DW通过AI创作的原图被认定享有著作权,那么任何第三方就不应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否则会涉嫌侵犯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当然,律师们的看法有所差异也正常,更具参考价值的还是已经判决的案例。
今年6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国内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成功入选“202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十个重大影响力事件”,对后续类似案件的裁决影响深远。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李某使用AI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一副古装少女的图片,后将该图片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小红书平台,并标注为“AI插画”。
但在一周后,原告发现被告刘某通过百家号账号发布名为《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的文章,文章里使用了自己先前生成的图片作为插图,并且去除了图片原有的水印。
随后,李某以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刘某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元,并赔礼道歉。
三个多月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一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涉案图片是原告在AI生成图片初稿基础上,通过增加提示词、调整参数等方式,经过智力投入后,产出的“智力成果”,该创作过程本质为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而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因此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判决书部分内容
至于被告未经许可,将涉案图片去除署名水印后作为配图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中,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图片,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在这一案例中,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对AI绘画著作权的描述,AI绘画作品满足属于“智力成果”以及具有“独创性”两个要件,便具有著作权。
由此看来,DW自己训练、调试的AI绘图模型,再通过输入提示词生成图片,有很大概率能够得到著作权的保障。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如此也还不足以证明360的侵权行为。如果后续对簿公堂,DW可能还需拿出充足的证据,以证明360确实使用他的模型生成了图片,或者是对他的原图进行了“重绘”等。并且最终结果如何,也需留待法院判决。
如今,国内AI行业发展方兴未艾。不少大厂或个人不断降低AI应用产品的价格,或是直接开源大模型等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推动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整体繁荣。
不过任何事物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难免会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隐患,这次360与个人创作者的纠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后续,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从业者们也需要提高合规意识,方能将行业带到一条不会“跑偏”的道路上,继续健康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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