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实控人黄韬离婚案终审 前妻翁淑华获1.2亿元股份
刘峰
2025-04-03 10:40
4月3日消息,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其前妻翁淑华离婚后股权分割情况。根据公告,法院终审判决黄韬持有的丽人丽妆的股中的1675万股归翁淑华所有,占公司总股本的4.18%。按4月2日股价计算,1675万股市值约1.2亿元。黄韬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配合翁淑华将上述股份变更登记至翁淑华名下。
此次变动后,黄韬持有丽人丽妆1.13亿股,持股占比从原有的32.46%降至28.28%,但仍为丽人丽妆的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图源:丽人丽妆上交所公告
丽人丽妆的前身原是一家淘宝夫妻店,由黄韬和妻子翁淑华于2007年创立,主要代理化妆品。2012年,阿里拿出1000万美元参与了丽人丽妆的A轮融资;2015年,阿里继续领投丽人丽妆的B轮融资,彼时丽人丽妆合计融资金额1亿美元;2020年9月,丽人丽妆正式上市。
2021年3月8日,翁淑华通过个人微博喊话丈夫黄韬,“记得你是一个有妻儿的男人,记得你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她表示,出于对黄韬的信任,自己至今都没有丽人丽妆的股权,“我当初是想着说我们俩都是一体的,所以我没想那么多。夫妻白手起家,所以我的也是他的,创业的时候一直都是这样。”
同年3月11日,翁淑华再度在微博发声,表示起诉离婚:“既然你丽人丽妆黄韬眼里只有丽人丽妆和副总,没有这个家,那请注意查收文件,换个地方见吧!”
图源:翁淑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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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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