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2021年疫情发货特殊公告更新

云合
2021-02-25 09:22

2月25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苏宁易购近日发布2021年疫情发货特殊公告(2.22)更新(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践行平台发货规则,非疫情中高风险区域订单,商户需及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无法发货订单需联系消费者,务必通达,同时报备至平台,务必保障消费者的服务体验。

公告显示,支付时间从2021年1月4日00:00:00到2月21日23:59:59的订单,揽件地址或者收货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的,需在2021年2月23日23:59:59前发货,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处理,2021年2月22日00:00:00后的订单恢复日常发货要求。

支付时间从2021年1月11日00:00:00到2月21日23:59:59的订单,揽件地址或者收货在【河北省廊坊市】的,需在2021年2月23日23:59:59前发货,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处理,2021年2月22日00:00:00后的订单恢复日常发货要求。

支付时间从2021年1月17日00:00:00到2月21日23:59:59的订单,揽件地址或者收货在【黑龙江黑河市、黑龙江伊春市、黑龙江绥化市、吉林长春市、吉林公主岭市、山西晋中市】的,需在2021年2月23日23:59:59前发货,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处理,2021年2月22日00:00:00后的订单恢复日常发货要求。

支付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00:00:00到2月21日23:59:59的订单,揽件地址或者收货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吉林通化市】的,需在2021年2月23日23:59:59前发货,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处理,2021年2月22日00:00:00后的订单恢复日常发货要求。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苏宁公告称,非疫情高风险区域订单,商户需及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无法发货订单需联系消费者,务必通达,同时报备至平台。
6月29日消息,苏宁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公司和相关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此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23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月13日消息,昨日,苏宁发布公告称,近东与苏宁电器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近东合计拥有公司亿股的表决权,占公司目前总表决权的比例为。苏宁公告表示,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就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电器集团所持剩余上市公司 亿股股份,苏宁电器集团拟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近东先生采取一致行动。
10月14日消息,苏宁今日发布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苏宁预计,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9亿元-43亿元。苏宁还在公告称,现在苏宁仍处于困难阶段,预计四季度环比三季度将持续经营改善,逐步恢复,“我们的目标是降本增效增收同步推进,力争四季度单月实现核心电器3C业务EBITDA转正。”
苏宁公告称,为规范商户开票行为,针对交易链路产生的开票纠纷场景进行明确,故调整《发票管理规范》。
1月15日消息,1月13日晚间,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有一项议案为《关于收购参股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全票通过。不过相关知情人士也表示,“按惯例还要走监管报批程序”。另外,华夏时报向苏宁消金相关人士求证此事,对方也并无否认。据了解,苏宁消金是由苏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苏宁持股49%。
在被逐渐遗忘的二线快递品牌行列,天天快递以最高申诉率再次引起注意。同时,天天快递上述两个数值均远远高于主要快递企业的平均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天天快递此次志在必行。上个月,天天快递发布内部信,宣布正式启动全面转型,聚焦高质量增长。此外,据苏宁公告显示,该公司将对天天快递承接的低价值、高亏损的外部业务单量计划进行快速调整。
公告称,因苏宁互联网平台业务整合重组需要,平台主体将从2021年5月14日开始由江苏苏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关联公司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告显示,苏宁云台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则的平台一方将同步变更为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由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和规则内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
1月25日消息,苏宁1月23日发布《苏宁秒杀收费费率》调整公告,该规则调整将于2021年2月1日生效。具体包括,“通讯数码”类目的耳机/耳麦及配件、电源类配件、手机其他相关配件、手机饰品等交易服务费费率为1%,“通讯数码”类目的单反配件、胶片胶卷、滤镜配件、肩带/腕带等交易服务费费率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