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给共享单车贴小广告按每车200元处罚
青云
2021-02-26 10:44
2月26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对于给共享单车贴小广告的行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做出了相关规定,指出,在共享单车上张贴、涂写、刻画非法广告的,由城管部门按每车处二百元罚款。
同时,草案规定,应当设置自行车道。住宅、商业、办公等区域和市政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应当按相关标准配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设施。
另外,深圳还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拟通过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动态调整车辆投放数量。经营者超许可规模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处以十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3年内不得参与车辆新增投入指标配置。
此外,草案还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及时清理乱停放和不能骑行的车辆,否则由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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