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拟新增“出售虚假门票”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拾枫
2021-03-07 17:55
3月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日前,飞猪发布公告称,为保障买家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飞猪拟新增“出售虚假门票”的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该规则变更于2021年3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3月13日正式生效。
公告中新增《飞猪旅行集市门票业务管理标准》第二十三条“出售虚假门票”的定义、违规类型、违规处罚措施、虚假门票的范围界定。
“出售虚假门票”,即商家出售虚假的门票;违规类型为出售假冒商品(C类);违规扣分及处理措施,将按《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出售假冒商品”的相关规定处理;虚假门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家伪造、变造的门票。
据了解,《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规定,对于“出售假冒商品”的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按照下面三种情况处理:(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C类2分;卖家实际出售的,每次扣C类12分;(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三)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C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12分。
另外,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查封账户等措施。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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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枫
抽丝剥茧,瀚自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