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网聚代刷不正当竞争 获赔8.5万元

田宁
2021-03-11 14:09

3月11日消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太荣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快手获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费用共8.5万元。

天眼查显示,该案案号为(2019)京0108民初5084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告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公司),被告为陈太荣、珠海迭影谷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迭影谷岸公司)。

判决书显示,原告快手公司发现,网聚代刷网和网聚代刷平台App上提供有针对快手公司平台用户的虚假增加粉丝数量、视频播放量、点赞量及评论数量的付费服务,导致快手App中存在大量虚假访问、点击等数据,破坏了快手公司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严重影响快手公司做出正常经营决策并损害了快手公司享有的合法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制的行为,网聚公司和迭影谷岸公司应当对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故判决被告陈太荣、被告珠海迭影谷岸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驳回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5月7日消息,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义乌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姓名纠纷案件,该案即将开庭。与此同时,方面还公布了张歆涵与上海义金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也于同日开庭审理。
4月23日消息,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抖音美妆 淘宝店相关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开庭公告。工商信息显示,抖音美妆(杭州)淘宝店成立于2018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张超杰,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天眼查司法解析可知,公司今年涉及包括该案在内的121个案件。
9月21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天之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0108民初32739号。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全城跃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爆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新增开庭公告。
10月19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全城跃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爆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庭日期为10月25日。天眼查显示,成都爆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为同城巨拼App,该公司注册有两枚“同城天下”商标,且登记有包括“巨拼门店系统”“巨拼商城系统”等多个软件著作权。公开资料显示,同城巨拼曾宣称为“本地生活服务”。
5月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义乌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姓名纠纷开庭公告,案号 浙0782民初5101号,审理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一审原告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义乌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案件将于2021年5月12日开庭。
3月11日消息,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今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太荣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 京0108民初50843号,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据判决书信息显示,被告对原告公司进行代刷付费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裁判结果为被告陈太荣、被告珠海迭影谷岸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85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