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刷量商家获赔66000元
柏纳
2021-09-22 14:41
9月22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9月21日,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天之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0108民初32739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被告通过网站代刷社区,针对快手用户提供刷量服务,并向用户收取费用。其提供的刷量服务不正当地利用了原告的竞争优势,使作弊用户获取不应该获得的优先级关注,导致快手平台评价系统数据不准确,降低了快手平台的市场声誉,损害了原告市场竞争力。
法院认为,原告运营的快手平台上的访问数据具有较大的商业价值,原告依托平台数据获取的商业利益依法受到保护。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上海天之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000元及合理开支6000元等。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银鑫,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电影制作;票务销售代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据快手小客服官方微博消息,快手发布了关于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的专项打击公告(第十二期)。本次共处置违规视频99780条,违规帐号152个。
具体来看,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5类:诱导未成年人进行高额消费、应援消费等行为;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行为;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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